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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住建部:盡快修改規定,讓房價降價幅度加大一點
大家好!我是天馬哥,在閱讀此文前,誠邀您點擊一下“關注”,既方便您進行討論與分享,又給您帶來的更強的參與感,感謝您的支持。看到今天的新聞,昆山兩家房地產公司大幅降價,當地住建局對這兩家房地產公司進行了處罰,有很多人不理解為什么房地產不能大幅度降價出售?既然是市場經濟,定價權應該就由企業自己決定,請問住建部,不讓大幅降價有法律依據嗎?這個是 2011年,國家發改委依據《價格法》的授權制定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現在咱們來看這個規定的重點,重點是不能上漲不能超過定價的15%.,同時下降也不能超過定價的15%,當時可能是為了老百姓著想,別讓房價漲的太高太快了,前些年因為房價一直是上升趨勢,下降的規定基本上沒用著,現在12年過去了,房地產市場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這個規定應該已經過時了,現在的房地產市場已經接近飽和了,出生率的下降也沒法繼續支撐房地產了,現在只有降價才能換來一部分銷量,好多房地產都快撐不住了,才會降價銷售的,所以政府短時間能通過行政手段不讓降價,但是等到所有的房地產行業都撐不下去的時候,是誰也控制不住的,因為房地產行業是先要生存的,都不能生存了,誰還聽話不降價?所以現在政府應該是引導著房地產行業慢慢降價,不要再局限于15%的降價。也有的人說房地產不能降,如果任由降價會引發房地產市場的極度混亂,降價狂潮襲來,房地產市場會一片蕭條,和房地產相關的上游產業和下游產業全部會被拖下水,沒有國家進行強有力的調控,最后會像荷蘭的郁金香危機一樣爆發!這種情況在中國發生的概率比較小,相信中國政府有辦法引導房價慢慢下降進行軟著陸,但是現在是宜疏不宜堵了,堵不如疏,既然已經有企業不惜鋌而走險,證明房地產市場已經是很危險了,建議住建部盡快修改規定,把降價幅度加大一點。原創不易,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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