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廣州鼎甲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攬月路80號科技創新基地綜合樓701-之九單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庚申 |
| 成立時間 |
2009-02-2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523.9838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8522846-1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具體經營項目請登錄廣州市商事主體信息公示平臺查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職工人數 |
111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廣州翱云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 |
36.09% |
| 2 |
中國長城計算機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3 |
安徽輕工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16.41% |
| 4 |
廣州市富興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
10.5% |
| 5 |
王子江 |
3.5% |
| 6 |
李雪晶 |
3.5% |
|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744.55 |
-876.23 |
-437.53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484.73 |
219.05 |
2265.68 |
| 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5-31 |
95.83 |
-755.91 |
-638.07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905.46 |
201.31 |
1704.15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06-30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2484.74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219.05 |
- |
| 凈 資 產(萬元) |
2265.69 |
8727.05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315.91921(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英格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北交所備查文件。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長城計算機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廣東省[440000]深圳市[440300]南山區[440305]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長城計算機大廈 |
| 法定代表人 |
楊軍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32359.3886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屬行業 |
信息技術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27935126-1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62%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249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長城計算機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決議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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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407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122.1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繳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繳納保證金將被全額扣除:①意向受讓方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⑤受讓方未履行書面承諾事項的。
4、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扣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的全部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通過受讓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其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及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交易標的、逾期遞交工商變更資料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業信用。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且意向受讓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參與受讓。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22.1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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