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chǎn)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chǎn)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
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海南京潤珍珠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藥谷工業(yè)園藥谷二橫路11號京潤珍珠科技園) |
| 法定代表人 |
李才廣 |
| 成立時間 |
1997-04-16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5500 |
| 經(jīng)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yè) |
| 公司類型(經(jīng)濟性質)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屬行業(yè) |
其他行業(yè) |
| 組織機構代碼 |
29412121-0 |
| 經(jīng)營規(guī)模 |
中型 |
| 經(jīng)營范圍 |
珍珠產(chǎn)品、化妝品的生產(chǎn)、加工及銷售;生產(chǎn)、銷售保健食品(憑《保健食品生產(chǎn)衛(wèi)生許可證》和《保健食品經(jīng)營資格審查意見通知書》經(jīng)營);珍珠養(yǎng)殖、加工及技術的研究與開發(fā)等。 |
| 職工人數(shù) |
170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yè)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yè)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深圳京潤珍珠控股有限公司 |
41.236% |
| 2 |
海南睿成實業(yè)有限公司 |
29.257% |
| 3 |
大連華信信達實業(yè)有限公司 |
15.091% |
| 4 |
北京三環(huán)新材料高技術公司 |
13.091% |
| 5 |
趙震 |
1.3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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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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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shù)據(jù)出自企業(yè)年度審計報告 |
| 2014年度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 11956.35 |
103.63 |
-6.24 |
| 資產(chǎn)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32815.68 |
25703.53 |
7112.16 |
| 審計機構 |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shù)據(jù)出自企業(yè)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yè)收入 |
營業(yè)利潤 |
凈利潤 |
| 2015-09-30 |
13257.38 |
-571.72 |
-654.35 |
| 報表類型 |
資產(chǎn)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45649.4 |
39218.6 |
6430.8 |
資產(chǎn)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企華資產(chǎn)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科學院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5-10-29 |
| 評估基準日 |
2014-12-31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chǎn)總計(萬元) |
32815.68 |
- |
| 負債總計(萬元) |
25703.53 |
- |
| 凈 資 產(chǎn)(萬元) |
7112.16 |
8963.16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1173.36728(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詳見《審計報告》、《資產(chǎn)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備查文件。 |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北京三環(huán)新材料高技術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qū)[110100]海淀區(qū)[110108]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東路66號甲1號樓27層平層東01區(qū)(實際23層) |
| 法定代表人 |
張瑋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658 |
| 經(jīng)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 |
| 公司類型(經(jīng)濟性質) |
國有企業(yè) |
| 所屬行業(yè) |
技術服務業(yè)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207166-X |
| 經(jīng)營規(guī)模 |
中型 |
| 持有產(chǎn)(股)權比例 |
13.091% |
| 擬轉讓產(chǎn)(股)權比例 |
13.091% |
| 產(chǎn)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科學院 |
| 組織機構代碼 |
00001471X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科學院國有資產(chǎn)經(jīng)營有限責任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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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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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173.6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經(jīng)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350萬元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如掛牌期滿,經(jīng)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的100%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chǎn)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xù)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chǎn)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⑤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的。
3、意向受讓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在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即視為已經(jīng)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chǎn)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并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xiàn)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2)同意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chǎn)權交易合同》,在《產(chǎn)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交易價款。(3)成功受讓標的股權后,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chǎn)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帳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包括香港特區(qū)、澳門特區(qū)及臺灣地區(qū))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具體要求如下:意向受讓方須提供掛牌期間的金融機構存款證明原件,金額合計不低于掛牌金額,若由多家金融機構出具的多個賬戶銀行存款證明,須為掛牌期間同一時點。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35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wǎng)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fā)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tài)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chǎn)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tài)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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