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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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上海華德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上海市-市轄區(上海市松江區港業路558號4、5幢) |
| 法定代表人 |
趙耀 |
| 成立時間 |
1993-08-25 |
| 注冊資本(萬元) |
美元 88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參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合資經營企業(港或澳、臺資) |
| 所屬行業 |
技術服務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60729522-0 |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經營范圍 |
光電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
| 職工人數 |
2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香港先進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
49% |
| 2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36% |
| 3 |
上海步升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10% |
| 4 |
上海曜新穎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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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4.8 |
-160.18 |
-501.6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612.82 |
3259.29 |
-1646.47 |
| 審計機構 |
上海勝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3-09-30 |
0 |
-24.62 |
-20.07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576.5 |
3247.43 |
-1670.93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中威辰光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9-03 |
| 評估基準日 |
2012-11-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682.26 |
2092.25 |
| 負債總計(萬元) |
3243.34 |
3243.34 |
| 凈 資 產(萬元) |
-1561.08 |
-1151.09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414.3924(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帥和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截止2011年末,標的企業停止生產業務。
2.其他詳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與法律意見書。
3.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其他股東,在掛牌期間向北交所遞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繳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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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東城區[110101]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9號中紡大廈 |
| 法定代表人 |
趙博雅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42178.4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 所屬行業 |
紡織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47-3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6%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6%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1473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其它類型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1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3000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如掛牌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將被扣除: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除保證金外剩余交易價款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扣除保證金后的剩余交易價款。
5、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交納交易保證金并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并已完成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已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
6、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同意全部價款在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劃轉至轉讓方銀行賬戶,并做必要協助工作。
7、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成功受讓標的后,負責辦理企業工商變更登記,轉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商業信用;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及信托、委托等隱名方式受讓。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0.3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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