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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為什么叫停了“買房落戶”的政策?
因為效果不是太好唄。從1997年7月到2002年底,以每年5000個指標計算,六年時間應該落戶3萬人,就算是去掉1997年也應該是至少2.5萬人。可實際上呢,僅僅有1.6萬人落戶,遠未達到實際的預期。
主要原因是當時北京戶口對外地人的吸引力不是很大,遠不如上海和南方沿海城市。而那些城市也都有買房落戶的政策,所以外地人沒必要非得落戶北京。
在當時,北七家曾經做過一個調查,在當地落戶的家庭之中,為了子女教育的占到80%。但教育成本在當時也不算多高,人們覺得沒必要為此付出一套房的代價。
而且,在擁有指標的這些板塊,都把指標給了不好賣的小區。或是地段兒偏,或是價格高,也給了買房人一種被坑的感覺。再加上有個投資50萬的要求,也就是要在指定銀行存款50萬,沒有利息,5年后才可以取走。那就按每年5%的利息,2.5萬,五年12.5萬。
另外還有每個戶口2萬元的城建費,以一家四口計算,直接成本就是20.5萬元+一套2/30萬的房子。這房子的性價比還不高,所以導致落戶的熱度偏低,至少是叫好不叫座兒。
可是,從2003年開始的形勢又變了。首先是上海房價快速上漲,人們理解了房子能升值,確實是等于自己也投資了。而且北京的房價在那年也漲了,吸引到了很多外地人買房。于是,想通過買房落戶的人一下子多了起來。
指標還是這些指標,每年5000個,每個小鎮150,可有的小鎮買房人多,都排到好幾年之后去了。那交了錢卻在短期內得不到戶口,買房人的怨氣就大唄,產生了一些問題。
那要想快速解決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增加指標。可是,按照濟南等城市的經驗,一旦放開過寬,落戶人群將導致城市的各種管理和配套跟不上,麻煩更大,所以北京不能放寬太多,那對緩解矛盾就沒什么幫助。
再一個問題,北京其實從來沒有“買房落戶”的政策,這都是開發商給解讀的。標準的說法是“投資落戶”,城市管理者最看重的是投資,也就是這些人除買房外的其他資金。
但是,當時除了50萬存銀行,還可以辦企業。那既然有變通方式,就有人提供服務唄,所以無論是開發商還是其他人,就能用其他手段搞到證明。這導致政府給了戶口,但并沒有得到應有的投資,不劃算。
所以,在上海停止了投資落戶政策之后,北京就開始考慮也停止了。尤其到了2005年,上海房價漲了很多,遠超北京。那北京也很有可能跟進,所以也沒必要再用落戶來吸引外地人了。
2005年,北京的房價從夏天就有上漲的趨勢,到了秋天就很明顯的上漲了,新房二手房都節節攀升。那再此情況下,如果再執行原有落戶政策,必定造成更多的麻煩,也對控制房價不利。所以,就在2005年底,北京停止了這些政策,也沒宣傳,只是低調的不再給指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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